榕城区人民检察院多形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
时间:2022-11-07 17:43:47  来源: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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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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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来,榕城区检察院多形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交流研讨活动,通过党组“领先学”、干警大会“全面学”、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党支部“持续学”等“四学”模式,在全院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


党组“领先学”


 10月20日,榕城区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全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作动员部署。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精髓要义,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组成员要带头学习,各党支部要迅速组织学习,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我院贯彻落实到位。

干警大会“全面学”


 10月31日,榕城区检察院召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干警大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省、全市、全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的精神,并对我院下阶段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部署。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哲鑫同志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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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要原原本本学,逐句逐条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重要文件,准确把握其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做到学思践悟、弄懂做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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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


 11月4日,榕城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文件精神,研究我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意见。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哲鑫同志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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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党组成员就近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心得体会进行了交流,并一致表示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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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在狠抓落实,要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规划和具体部署,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切实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强化检察责任,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岁末各项检察工作,深化平安法治榕城建设,抓紧推进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为榕城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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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持续学”


      10月份以来,榕城区检察院各党支部分别召开支部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牢把握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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