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近日,一宗由行政执法引起的行政争议在榕城区检察院的多次联调下成功化解,有效地节省了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2年12月16日,榕城区人民检察院与榕城区人民法院制定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旨在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次案件由榕城区人民法院根据《意见》主动通知我院共同开展争议化解工作,这也是《意见》制定以来成功化解的第一宗行政争议。经过我院调解,该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当事人已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达到案结事了政和的效果。
接下来,我院将继续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行政检察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协作配合,推动行政争议在法治轨道内得到有效、妥善解决,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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