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月24日,对榕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榕城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
2025年4月2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提出了处理意见。4月24日,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市委书记曾风保审定了每个单位的巡察情况报告,对巡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榕城检察院党组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巡察期间,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1.贯彻落实“着力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有差距。一是数字检察建设滞后,案件数字研判和价值挖掘能力不足,数字检察法律监督模型难以发挥成效。二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力度不够。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榕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2.“检护民生”落实不够到位,侦查监督存在短板。榕城检察院部分检察人员“重办案轻监督”,把办理批捕起诉案件作为硬任务,把法律监督作为软任务,不善于“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一是制度落实有差距。对通报制度的理解有失偏颇,主要是汇报制度,没有通报情况;没有制订处置意识形态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范围。二是阵地管理、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院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内容主要是相关业务宣传,关于意识形态的宣传较少; 2022年以来,院没有举办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培训。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短板
1.“司法为民”理念树立不牢固。个别案件审查起诉期限较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存在短板,三宗案件的未成年人在考验期内犯新罪,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并提起公诉。
2.“四大检察”法律监督主业效果不明显。刑事案件“如我在诉”办案理念树立不牢固,案件风险防范机制未建立健全。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监督主动性不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质效有待提升。
3.工作作风不够严实。法律文书不够规范。
(三)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严实。一是没有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院党组没有按规定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没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二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没有及时调整,班子成员、院中层领导人员调整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没有及时调整并上党组会审议。三是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未能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考核。
2.党建工作不扎实。2024年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不扎实。
3.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存在短板。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四)对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2017年11月巡察反馈问题62个,落实整改48个,其中未完成整改1个,长期坚持13个,制订制度1个。
巡察期间,对巡察了解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和不良反映,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会前也向陈哲鑫同志作了通报,并请陈哲鑫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抓早抓小,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希望有关同志认真自查,深刻反思,及时整改。
二、意见建议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领导莅揭调研指示要求,围绕市委“1135”工作思路,强化法律监督,为揭阳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精准做深做实检察为民。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融入到检察履职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对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三)强化法律监督,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针对揭阳市重点发展的产业,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制约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公正高效廉洁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检察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联系人:黄学敏 ,电话:0663-8664499)
中共揭阳市第五巡察组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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