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榕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件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及其家属7人展开司法救助,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21.5万元,极大缓解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燃眉之急,两个家庭派代表来到榕城区人民检察院,送上锦旗并表达诚挚的谢意。
该故意杀人案涉及两个家庭,导致1人死亡,2人重伤二级,1人轻微伤。该案由榕城区人民检察院移送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案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将该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榕城区人民检察院。
接到市院的司法救助线索后,我院第一时间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亲自到被害人居住地的村委会走访调查,向房东和村干部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发函给死者户籍地的检察机关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人民检察院,请求协助对其家庭情况开展调查。经调查了解,案件发生后,两个家庭瞬间失去经济来源,为救治伤情尚欠医院大额医疗费用,被害人也未获得侵害人的任何赔偿,目前生活非常困难。
经审查,我院认为被害人及其家属共7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办案人员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在确保案件质量的情况下加快对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为加大司法救助的成效,我院第一时间申请市院开展联合司法救助,市院也迅速对七名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核实。最终,市、区二级检察院决定启动联合司法救助,根据被害人家庭的实际情况,决定给予7人共计21.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属缓解困境。近日,被害人家属代表将印有“救济善举,真情为民”的锦旗送到办案人员的手中,表达衷心的感谢。
司法救助一头系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下一步,榕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初心,牢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持续深化开展司法救助专项工作,高质效办理每一个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切实帮助被害人家庭摆脱生活困境,以实际检察履职贯彻落实司法为民,让因案致困的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情、检察温情。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望江北路东湖公园对面
Copyright©rcj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公网安备 44520202000440号
粤ICP备2022065761号